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漕河防洪治理工程(方上桥 (略) 桥)EPC总承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农经【2024】104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水发 (略)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水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略) 漕河防洪治理工程(方上桥 (略) 桥)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 (略) 满城区、高新区、徐水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漕河经满城区、高新区、徐水区,向东流入雄安新区, (略) 北部主要防洪屏障。漕河右堤( (略) 防洪堤)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左堤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漕河治理范围为方上村~ (略) 桥,河段长24.71km。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堤防加高培厚、新建堤防、河道疏浚、边坡防护、 (略) 工程、穿堤建筑物等。 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个月,并满足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 5)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优良标准。 6)其他:①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②异议受理主体: (略) 水发 (略) ,联系人:贾健,联系电话:0312-*。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全部工作(包括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并在完工后,对本项目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勘察(含测量)、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部分(综合勘测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BIM数字化、工程施工(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和工程测绘*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资质。 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防洪或堤防或河道治理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4)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且无在建项目。
3.1.6其他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义务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9 09:00至2024-04-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及河北省 (略) 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通达 (略) | |
地址: | (略) 莲池区东关街道办事 (略) 275号 | 地址: | (略) 莲池区百楼镇联东U谷新兴科技谷2号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贾健 | 联系人: | 邸彬、张钰、康玉林、尹志鹏、张明志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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