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S202线K110+000-K127+920路基、路面选段维修。资金来源为灵川公路养护中心 部门预算-小修保养费,该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评审询价。
二、施工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C20砼路肩墙、水沟墙 | m3 | 930 | 含人工、材料、机械、税等 |
2 | 拆除旧结构物(浆砌片石) | m3 | 810 | |
3 | 挖基土方(路肩墙、水沟) | m3 | 615 | |
4 | C20砼水沟底硬化 | m3 | 145 | |
5 | 路侧水沟涵及安装(路口) | m | 20 | |
6 | 炮机炮石方水沟 | m3 | 40 | |
7 | 乳化沥青双层式封层 | ㎡ | 4000 | |
8 | 均厚4cm沥青贯入式调平路面 | ㎡ | 290 | |
9 | 厚5cm沥青混凝土罩面 | ㎡ | 450 |
施工地点:S202线K110+000-K127+920路段。询价方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有需要的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施工工期:2月29日前完全部工程量。
三、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控制上限总价为98.2920万元,报价方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询价方拒绝。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数量是估算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支付。
本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的人工、材料、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安全文明生产费、小型机具、安装、清理、过路费、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询价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费用的支付
1、中标单位先垫资施工,实际支付按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支付。
2、项目实施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款项。
五、报价方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资质应满足以下(1)(2)(3)条件之一,(1)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2)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资质,(3)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略) 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价。(以“信用中国”官网http://**查询为准)。
3、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六、报价文件组成
请各报价方派专人携带报价文件,参加本次活动,报价文件包括:
(1)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询价文件一份。
七、公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公路养护中心办公楼一楼公示栏公示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网站(http://**)公示,有意向的报价方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公路养护中心四楼养护与工程管理科免费获取询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方将予以拒收。
封套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
报价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报价方联系方式: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上午10:00,递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公路养护中心四楼养护与工程管理科办公室(详细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北路6号)。询价方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函。
十、地址及联系方式
询价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公路养护中心
询价方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北路6号
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73-*
十一、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单位监督部门:灵川公路养护中心监察室
电 话:0773-*
地 址:灵川县灵川大道北路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公路养护中心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