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茨竹水厂扩网工程(并两岔湖水厂)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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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开 (略) 茨 (略) 工程(并两岔湖水厂)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城市更新文〔2024〕241号)收悉。2024年10月16日,我局组织了《 茨 (略) 工程(并两岔湖水厂)初步设计》评审会,会上各专家和代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了初步设计报批稿。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文件(渝北发改投〔2024〕167号)(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以及茨 (略) 工程(并两岔湖水厂)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设 (略) 域覆盖2077户,6231人,供区范围包含两岔湖村。经计算,本工程最高日需水量为897.6m3/d,茨竹水厂供水规模为5000m3/d,实际供水量为3618m3/d。
本工程主要由供水管道及附属工程组成。通过新建配水管道,利用茨竹水厂解决原两岔湖水 (略) 域用户供水问题,给水管道管径为DN50~DN100,管长为7091m,均采用给水涂塑复合钢管。其中DN100给水管道约5000m,DN63给水管道约1348m,DN50给水管道约743m。供水管道从茨竹水厂现状DN200供水管道接出, (略) 外侧敷设。为保证管道给水安全、方便维修及运行管理的需要,管道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检修阀井、排气阀井、放空阀井以及镇墩和支墩等附属设施。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本工程主要任务是利用茨竹水厂解决原两岔湖 (略) 范围的用水需求。根据《 (略) “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报告》,确定现状基准年为2024年,设计水平年为2034年。
(二)工程规模
经现场调研,本项 (略) 域包括:原两岔湖水 (略) 覆盖6231人,供区范围涉及两岔湖村。根据需水预测,本工程最高日需水量为897.6m3/d,茨竹水厂供水规模为5000m3/d,实际供水量为3618m3/d,满足要求。本工程供水总规模确定为897.6m3/d,年总需水量为32.(略)m3/y。综上所述,本工程水源与原设计保持一致,水量充足。
(三)工程水源
本工程设计管道接茨竹水厂供水管,水厂出水水量 (略) 的用水需求,根据提供水厂出水水质报告,水质满足生活居民用水水质标准,水源水质水量可靠性高,能满足供水要求。
三、工程设计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略)-2024之规定,本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897.6m3/d,确定本工程属IV型工程。
(二)工程总布置
本次设计DN100给水管道起点衔接茨竹水厂DN200给水管道, (略) 车行道外侧敷设,终点分DN50和DN65两条管线,分别接原两岔湖水厂供水管。给水管道全长7091m。管径为DN50~DN100。本次设计给水管不需要进行加压 (略) 理,可采用重力流供水。
(三)管材选择
本工程主供水管道主要采用涂塑复合钢管。
(四)管道附属设施
为保证输水管道供水安全、方便维修及运行管理的需要,输水管道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检修阀及井、排气阀及井、泄水阀及井以及镇墩和支墩等附属设施。本次供水管道共设置8座闸阀,5座排泥井,4座排气井。
四、施工组织设计
按设计拟定施工方法,工期计划4个月。
五、消防工程设计
本 (略) 设置主供水管道,不涉更改及场镇的消防给水系统,场镇消火栓利 (略) 正常使用,本次不对场镇消火栓进行改造。
六、工程占地
本项目占地共计30.15亩,其中永久占地0.93亩(管道、镇墩、支墩及闸阀井占地),临时占地29.22亩(管道开挖占地、 (略) )。
七、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略) 所处生态环境现状良好,水质和水量满足工程要求;工程所在地群众对本工程建设均采取积极态度,具备了兴建本工程的自然社会环境条件。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从整体分析,有利影响是主要的。有利影响主要是工程在城镇供水等方面有着巨大的环境效益。不利影响主要在施工扰动产生的不良影响,这些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防治和改善措施使其减免。本项目不存在影响工程可行性的环境问题。
本项目主体工程选址 (略) 、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和管理等,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略))的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通过对工程的初步调查分析,该工程建设将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及危害,通过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能使本工程可能产生的消失流失风险和危害降至最低,使开发建设和水土保持同步协调发展。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可行。
八、工程管理
本工程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工程建好后由川渝 (略) 进行运行管理。
九、工程投资
茨 (略) 工程(并两岔湖水厂)概算投资297.(略)元,其中建筑工程111.(略)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95.(略)元,施工临时工程6.(略)元,独立费用为42.(略)元,基本预备费12.(略)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费为20.(略)元,环境保护费为3.(略)元,水土保持费为5.(略)元。
十、其他事项
(一)请认真组织好该项目下阶段施工设计工作。施工设计应按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二)请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管理质量和安全。加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进行设计变更,确需对初设批复内容进行变更的,须 (略) 政府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渝北府办〔2022〕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茨 (略) 工程(并两岔湖水厂)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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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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