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南雅镇梅村连垱自然村后 (略) 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南雅镇梅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略) 南雅镇梅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1 | 福建省 (略) | 8 | 福建瑞 (略) |
2 | 福建省佳 (略) | 9 | 福建天 (略) |
3 | 福 (略) | 10 | 福建 (略) |
4 | 福建武夷 (略) | 11 | 嘉裕中闽(福建) (略) |
5 | 福建 (略) | 12 | 福建省隆 (略) |
6 | 福建省 (略) | 13 | 福建鑫 (略) |
7 | (略) | 14 | (略)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南雅镇梅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最高控制价(略)元 k=10% 发包价:(略)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级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 (略) 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7.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 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投标函、确认函、授权委拖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福建大 (略) 建 (略) ( (略) 南雅镇政府一楼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已向镇招标办缴纳常年投标保证金(略)仟元。已缴企业投标时不需要再交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000元(大写:(略)仟元整)。
7.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10时00分;
7.2. 开标地点: (略) 南雅镇防汛会议室;
7.3.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单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8.1履约担保金额:(略)元;工程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8.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内,签订合同前汇入指定账户。
8.3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内。
1.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时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预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略)年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若项目遇到政府审计机关审计,以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乡镇招标) 上公布。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南雅镇梅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南雅镇梅村
电话: (略)
联系人: 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 (略)
地址: (略) 南 (略) 62号
电话:(略)
联系人: 严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南雅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599-(略)
履约保证金账号
户名: (略) 南雅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账号:139 5050 1040 0014 29(到账为准)
开户行:中国 (略) 建瓯南雅支行
投标须知
(略) 南雅镇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略)方)委托招标代理 (略) 南雅镇梅村连垱自然村后 (略) 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招标须知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南雅镇梅村连垱自然村后 (略) 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南雅镇梅村
3、本项目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3000元(大写:(略)仟元整)已向镇招标办缴纳常年投标保证金(略)仟元。已缴企业投标时不需要再交投标保证金。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时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预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略)年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若项目遇到政府审计机关审计,以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
(1)企业介绍信
(2)投标函
(3)确认函
(4)授权委拖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1.项目严格按(略)方有关要求施工,如有变更,变更项目需(略)方同意,变更部分另行核算。本项目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招标实行邀请、公平、公正竞争,参加投标者应自觉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凡发现参投者利用非法手段买标、串标、霸标而中标者,其中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函
致: (略) 南雅镇梅村民委员会: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大四方【2024】雅字16号 (略) 南雅镇梅村连垱自然村后 (略) 建设项目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和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上交给招标人,并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到位。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