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2〕14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期 | 2022-04-18 |
建设单位(个人) | (略) 合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商业工程1幢(自编16#) |
综合受理号 | ch** |
建设位置 | (略) 从化区鳌头镇城鳌大道 (略) 口交汇处西南侧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案号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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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2〕1466号 | |
流水号 | 建字第* | |
日期 | 2022-04-18 | |
建设单位(个人) | (略) 合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商业工程1幢(自编16#) | |
综合受理号 | ch** | |
建设位置 | (略) 从化区鳌头镇城鳌大道 (略) 口交汇处西南侧 | |
建设规模 | 商业(自编16#)1幢,地上1层:1340.29平方米,地下1层:38.87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总平面图、立面图1份。二、附件:1. 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3. (略)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1、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2、在申请施工许可时需向建设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21-*)补充条款要求“受让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筑方式”,请遵照执行。 |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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