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黄河流域水电站综合评估的审定意见》(甘水电整治办〔202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分类整改落实和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甘水电整治办〔2023〕2号)和《渭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源县水电站生态环境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23〕26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退出类水电站包家湾水电站进行了现场审核。目前,我县包家湾水电站已按照“一站一策”方案完成退出任务,符合退出类水电站要求。
现对包家湾水电站退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932-*
渭 (略)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