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河南美 (略) 年产 1 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美 (略) 年产 1 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坝头镇木制品产业园区 | 河南美 (略) | 河南省增绿 (略) |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79万元。 | 1、废气:热压、涂胶、冷压、辊涂烘干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砂光废气经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标准要求;模温机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2、废水:生活污 (略) 理后附近农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 (略) 门定期收集清运;废漆桶、废胶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 (略) 理。 4、噪声:机械噪声采用 (略) 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 |
河南 (略) UV装饰板材项目 | 河南省兰考县产业 (略) (略) 交叉口东200米 | 河南 (略) | 河南省增绿 (略) |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06万元。 | 1、废气:辊涂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辊涂砂光废气、木加工砂工废气均经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 (略) 理后进入兰考县产业 (略) 理厂, (略) 理达标后,排入杜庄河。 3、固废:本项目砂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 (略) 门定期收集清运;废漆桶、废活性炭、辊涂砂光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 (略) 理。 4、噪声:机械噪声采用 (略) 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 |
年产板材50万张项目 | 兰考县南彰镇工业园区 | 兰考县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盘头、开齿工序粉尘经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标准要求;调胶、涂胶、铺装、热压工序有机废气经“催化燃烧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醛、非 *** 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标准要求同时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生活垃 (略) (略) 理;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 (略) 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胶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以及废润滑油、废液压 (略) 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 (略) 置。 4.噪声:机械噪声采用 (略) 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 |
兰考县 (略) 年产25万吨砂浆项目 | 兰考县仪封镇仪封镇 (略) | 兰考县 (略) | 河南尚真 (略) |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投料、混料搅拌、粉料筒仓、水泥仓顶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 (略) 理后定期人工清掏,施肥于周围农田。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机械噪声采用 (略) 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 (略) 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循环水池池底淤泥定 (略) (略) 理。 |
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50万方水稳碎石项目 | 兰考县三义寨乡产业园区 | (略)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 | 1、废气:骨料下料口产生的粉尘、皮带跌落点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 (略) 理,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搅拌粉尘经 (略) 理,以上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料烘干废气、骨料烘干废气、骨料筛分粉尘、再生料破碎筛分粉尘由密闭引风管道汇入 (略) 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 (略) 理后达标经仓顶排放;导热油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处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缸出料口废气经收集后和沥青储罐呼吸口废气引入“喷淋+静电除烟+UV光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 (略) 理后由附近农民拉走堆肥。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粒径骨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密闭车间清扫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系统;废导热油、废含汞荧光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喷淋塔沉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 (略) 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考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
通讯地址:兰考县阳光大 (略) 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