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8日拟作出的泸州百废俱兴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新建分拣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 (略) 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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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泸州百废俱兴 (略) 新建分拣生产线项目 | (略)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安宁大道三段 | 泸州百废俱兴 (略) | 四川尚阳 (略) | 项 (略)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安宁大道三段,租用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 3400m2),新建建筑垃圾分拣生产线一条,项目设置给料机、分离机、 (略) 、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开展建筑垃圾分拣与综合利用,年分 拣建筑垃圾约 33 万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收集到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最终流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上料粉尘通过喷淋雾化+车间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喷淋雾化+破碎、筛分设备及输送带区域整体封闭+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装卸粉通过尘喷淋雾化+车间密闭;运输扬尘通过设置洗车台并设置两台底盘洗车机,严禁超载行驶,必须密闭或加盖篷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一般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除尘设备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车间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铁、轻物质:集中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时清掏,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油桶、含油废手套、废抹布,以上危险废物均暂存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