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场地优势,整合现有资源,设立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现面向社会广泛邀 (略) 承接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项目内容:包含总体设计、“爱心驿站”框架制作安装、标识牌制作安装、便民服务设施等。
“爱心驿站”要求为非固定构筑物, (略) 管理、建设、规划和安全等相关规定,与政务服务中心氛围融洽。
四、项目建设最高限价:不高于人民币*万*仟元(¥*.00),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装修费、安装费、材料费、税费、运输费等。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丰富设计经验或相关宣传制作经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公告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及相关附件进行现场报名。(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报名地点:请有意愿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于2024年6月13日18时前以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地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政务中心二楼综合股。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
八、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3.初步设计方案及报价清单;4.承诺书;上述报价清单和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九、候选人单位确认方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会将根据报价人的资质、设计方案、项目报价等综合衡量,择优选择中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十、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联系人:韦玉莲,电话:0772-*。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2-*。
十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附件
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本次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项目实施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均为属实,提交本承诺书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虚假,本公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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