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铜陵狮子山高新区东部片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狮子 (略)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理厂二期项目”(招标编号:TLGC#)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3.1.2 | 3.1.2具有以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现修改为:
3.1.2 | 3.1.2具有以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设计资质 |
二、 (略) 附件中技术规范书更新,投标人应以本公告附件的技术规范书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三、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及澄清文件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特此说明。
四、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铜陵高 (略)
代理机构:安徽 (略)
日 期: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