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郴州市分公司2024年临武县交通警察大队铁塔高位视频监控服务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 (略) 〕,项目编号为〔CT*〕,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3个超高清激光云台摄像头。
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约3.*元,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13%,含税采购预算金额4.*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合同有效期2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湖南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总部《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中“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总部《关于修订印发〈 (略)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33 号)规定中第5款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在与上游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已明确海康 iDS-2DY9C412IYWZ-D/SS/AOR(F3)型号摄像头由湖南 (略) 进行安装,通过向湖南 (略) 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总部上述文件要求。
单一来源邀请单位为湖南 (略) 。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 (略) (http://**.cn)、 (略) (http://**)及中国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郴州分公司
地址: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16号(郴州铁塔)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 (略)
地址: (略) 芙蓉区东岸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湖南铁塔)
联系人:侯淑梅 *榕 林秀康
电话:*
电子邮箱:*@*icdi.cn
采购人: (略) 郴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 (略)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