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昭平 (略) 2024年第二次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Z
项目名称:昭平 (略) 2024年第二次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昭平 (略) 2024年第二次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编号:*-*-GXGZ
项目名称:昭平 (略) 2024年第二次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
采购上限控制价:人民币***万元整(¥*.00)。
采购需求:关于昭平 (略) 2024年第二次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由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或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有以下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 (略) (http://**)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尚未注册的 (略) 完成注册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略) -商家入驻-注册)。
供应商未按以上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竞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 (略) 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 (略) ”提交电子版竞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地点:广西 (略) 电子评标室(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二楼,联系电话:077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品目,予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非强制采购的品目,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实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6000.00)
供应商应将谈判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供应商;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竞标。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分标字样)。
开户名称:广西 (略)
开户银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新宁分理处
帐 号:*388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30%,余下的70%在验收和安装调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5.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 (略)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平 (略)
地 址:昭平 (略)
项目联系人:卢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灵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4-*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