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双峰县 (略) 年产5000吨农机配件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农机配件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双峰县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双峰县青树坪镇崇丰村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从事农机配件的铸造及销售,项目占地面积为3700m2,总投资2400万元,拟对现有厂内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熔炼烟尘、造型粉尘、浇注烟尘、砂处理粉尘、抛丸粉尘以及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 抛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熔炼烟尘、砂处理粉尘、造型粉尘:分别经机器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厂内未被收集的无组织粉尘经种植绿化、及时清扫、车间通风、收集净化等措施控制后,呈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固废 废型砂、炉渣、除尘灰和抛丸灰临时贮存一般固废暂存库,出售给双峰县 (略) ; 机加工金属碎屑: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暂存危废间,交由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噪声 运营期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安装了减震基座、厂房隔声和加强厂区绿化;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中部等措施控制噪声,经采取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