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5-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博创 (略) 纳米氧化锌深加工项目 | (略) 义安镇那村北侧0.83km处(介休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略) 博创 (略) | (略) | (略) 博创 (略) 纳米氧化锌深加工项 (略) 义安镇那村北侧0.83km处现有厂区内(介休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本扩建项目在维持现有年产5000吨高纯纳米氧化锌工程不变的基础上,利用厂区内现有闲置厂房,安装双螺杆挤出机、气流分级机、喷雾干燥系统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涤纶纤维抗菌母粒专用粉600吨、锦纶纤维抗菌母粒专用粉200吨、*纶纤维抗菌母粒专用粉200吨。项目总投资项*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产品。 运营期生产用天然气由介休中 (略) 的蒸汽提供,办公生活采暖由山西 (略) 提供。运营期喷雾干燥工序搅拌罐2个投料口粉尘分别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台喷雾塔出料口分别配套旋风收料器,废气通过收料器后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旋风收料器收集的产品经密闭管道进入各自配套成品储罐,成品储罐通过真空上料机实现负压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热风炉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与喷雾塔内的物料直接接触干燥。喷雾干燥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分级工序双螺杆挤出机投料、出料废气与气流分级机投料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气流分级机废气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分级工序废气收集后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管控:加强车间无组织管控,生产过程要在全封闭的厂房内, (略) 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清扫。运输车辆遮盖;并采用国Ⅵ及以上汽车或新能源汽车。 (略) 移动机械采用国四标准以上的或新能源清洁燃料机械, (略) 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 (略) 进入安泰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压缩空气干燥冷 (略) 进入安泰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工序排污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 (略) 洒水,不外排。 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吸声、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除尘灰回用于“高纯纳米氧化锌项目”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838t/a、二氧化硫0.012t/a、氮氧化物0.164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