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田卓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田卓 (略) 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田县龙泉街道工业南 (略) 内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起至少20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者现场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