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云南林业 (略) (略) 野猪致害调查项目—科研设备红外相机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北京路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 (略) 招标二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3 月 1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
2.项目名称:云南林业 (略) (略) 野猪致害调查项目—科研设备红外相机租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服务范围:提供野外所需的红外相机300台,包括电池、内存卡;红外相机野外工作期间的维修工作。
7.服务地点: (略) 所辖11个区县。
8.服务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9.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略) 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请于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应提供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原件,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一:微信
流程:供应商搜索“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并关注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招标公告”—搜索进入对应项目招标公告(注:首次使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的供应商需要按系统提示首先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并在“上传附件”中上传2条要求提供的资料—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后台审核成功后,供应商在微信系统中缴纳文件费—缴费成功—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传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ios系统的手机,暂仅支持图片格式的附件资料上传。
方式二:线下获取
携带2条要求提供的资料到昆明 (略) (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招标二部)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 (略) 评标室一。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3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 (略) 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林业 (略) (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林业 (略)
地址: (略) 盘龙区穿金路787号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 (略)
地 址: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
联系方式:陈虹、蒋红芬0871-*、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红芬
电 话: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