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叶城县第一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叶城县第一中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 19: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文化东路18号实验楼三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12: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文化东路18号实验楼三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叶城县第一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文化东路18号实验楼三楼会议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侯青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方中圆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静 联系电话:* |
项目概况
叶城县第一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FZYCG(CS)-2023-054
项目名称:叶城县第一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利用第一中学食堂给全校学生加工提供午餐,用餐人数2000人左右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转帐汇款单证明(缴费证明须有社保汇总明细);
(4)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
(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 -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
(9)投标单位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参加食堂托管服务所有工作人员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项目负责人邮箱*qq@.com或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现场获取(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文化东路18号实验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文化东路18号实验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每餐肉类标准:牛肉≧40克/人,羊肉≧40克/人,鸡肉≧80克/人;主食标准:米饭菜≧500克/人,抓饭≧500克/人;馍馍2个≧150克加菜共≧500克/人;每餐每人6元;肉类不得使用冻肉,必须是鲜肉,蔬菜不得有腐败干黄老叶等。
供应商所用米、面、粮、油、肉禽类、调料、蛋类、疏菜、副食等大宗原材料由供应商自行组织采购及验收,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第一中学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文化东路18号实验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侯青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中圆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4楼
联系方式:李静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