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施工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五原县住房和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 (略)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五原县自来水公 (略) 渗漏治理工程项目 五*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施工三标段 五*-01-03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五原县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3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略)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04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08月03日,共计:27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杨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编号:蒙 * |
企业业绩 | 1.2023 (略) 乌拉特中旗城 (略) 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三标段2. (略) 2023 年非成套住 (略) 改造项目第三标段3.杭锦后旗 2023 年 (略) 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4. (略) (略) 2024 年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施工第三标段5.杭锦后旗 2022 年 (略) 改造项目施工第五标段6.内蒙 (略) (略) 五原县 2021 年华裕、光明、向阳、锦锈 (略) 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李智渊 证书编号:*1342 资料员: 李洁 证书编号: *0651质量员:王强 证书编号:*0220 材料员:李绍鹏 证书编号:*0033安全员:党靖惠 证书编号:蒙建安C2(2022)*预算员:袁虹 证书编号: 建【造】*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27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磊 \\ 蒙* |
企业业绩 | 1.五原县隆兴昌 (略) 建设 (略) 改造工程施工七标段王善村(纵 1 路 K0+840-K1+682.9、横 4 路)、文博苑 (1#泵站至 2#泵站)2.内蒙 (略) (略) 五原县 2023 年祥和家园一期 (略) 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3.2021 年五 (略) 道路改造及配 (略) 等基础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4.五原县隆兴昌 (略) 理 (略) 置项目5. (略) (略) 供热温暖工程改造项目施工第九标段6.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内蒙古乌拉特后旗 (略) 第二固废场一期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樊红苗 证书编号:*0022资料员:苗佳 证书编号:*0022质量员:吕佳 证书编号:*0011材料员:王晓燕 证书编号:*1825安全员:宋国飞 证书编号:蒙建安C2(2009)*预算员:杨文婷 证书编号:*7942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 (略) |
投标报价(元) | *.1400 |
工期(交货期)天 | 27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蛇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编号:NMG* |
企业业绩 | 1.化德县 (略) 雨污分流 (略) 、 (略) 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 (略) 及重力污水管道和泵站项目2. (略) 杭锦后旗蛮会镇煤改电集中供热工程3. (略) (略) (略) 配套工程4. (略) 花乡羊坊 (略) 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回迁房-临时污水排放工程5.察右后旗 2022 年非成套房改造项目第二标段硬化、绿化及室外电气工程6. (略) 四子王 (略) 防 (略) 建设项目( (略) 南 (略) -雨水管道工程)7.内蒙 (略) 锡林郭勒 (略) (略) 管道综合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李玲 证书编号:*0005资料员:刘海元 证书编号:*0001质量员:李彦霖 证书编号:*0337 材料员:杨冒田 证书编号:*044安全员:温新祥 证书编号:蒙建安 C2(2021)*预算员:谢晓炜 证书编号:*0353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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