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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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50,62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西眉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改建学生宿舍和教学楼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02) 致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约定方式更改为: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2、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方式作如下更改: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可以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以《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11期信息价为基准,可调材料为:铜材、水泥、砂石、碎石、砖、混土 、沥青混凝土、管材水泥稳定层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钢材、水泥的3%,其他材料的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钢材、水泥的3%,其他材料的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钢材、水泥的3%,其他材料的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钢材、水泥的3%,其他材料的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3、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ZBJ文件已重新上传,以本次上传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 (略) 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 (略) 西眉中学 2024年12月0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