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略) 2022年纳入 (略) (略) 土壤污染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本次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对象为湖北 (略) 厂区现有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设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湖北 (略) 需对本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为此,湖北 (略) (略) 内重 (略) 、风险物 (略) 及废 (略) 等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企业环保专员排查本单位土壤污染预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运行情况、有关预防土壤污染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编辑土壤隐患排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