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 (略) 城厢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包装盒生产加工项目 | (略) 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霞皋村竹林二路2133号2号生产楼 | (略) (略) | (略) (略) | 项 (略) (略) 1号楼的第一层西侧厂房,占地面积1942m2,未新增厂房,扩建项目生产包装纸盒5万只/a,扩建后生产包装纸盒23万只/a 。项目原有职工15人,扩建项目未新增职工,扩建后全厂共有职工15人,均不住厂;扩建前后生产时间均为每天8小时,年工作日约300天。扩建项目新增投资为10万元,新增环保投资2万元。 |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和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3、项目选用安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项目废纸品和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原料空桶按危险废物管理,集中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统一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和含油墨废抹布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后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队运往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