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设计[2024]09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已由 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以 东住建委发【2024】25号、东住建委发【2024】26号、东住建委发【2024】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6709.86 万元,资金来源为 政府出资和政府专项债:6709.*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7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投 (略) 受 (略) 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74平方米,新增工程包括长征楼屋面更换加气混凝土板,改造面积约2104.43平方米,平改坡屋面更换檁条做SBS卷材防水,维修面积约*.41平方米, (略) 整修面积约*.9平方米,总投资额6709.*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河东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二、三期新增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长征楼屋面更换加气混凝土板,改造面积约2104.43平方米,平改坡屋面更换檩条做SBS卷材防水,维修面积约*.41平方米、 (略) 整修面积约*.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6709.*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某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若为正项目经理兼任则不得存在在施工程记录);2)设计负责人 1 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3)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正式职工;4)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记录;5)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施工管理负责人任命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7)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正式职工;(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略) 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9号, (略) 上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获取文件。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 (略) 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光宇(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河 (略) 106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孙志红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投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信悦(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石璐瑶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9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孙志红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河 (略) 106号
(略) 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孙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tp://**
受理单位地点:河 (略) 106号
(略) 公共 (略) 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