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 (略) (略) (略) 委托甘肃水文地质工 (略) (略) 对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展开调查,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2、项目地址: (略) (略) 红古镇王家口村,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02.*°、北纬36.*°。
3、基本情况:“ (略) 地块” (略) (略) 红古镇王家口村,原为生产微碳铬铁的工业用地,2008年开工建设,2014年停产关停,属于关停多年的涉铬金属冶炼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质量管理, 2020年5月, (略) (略) 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技术规定, (略)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根据重点行业企业污染调查初步采样结果,“ (略) 地块” (以下简称“恒源铬铁地块”)存在土壤污染, (略) 更新发布了 2021年度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将恒源铬铁地块确定为疑似污染地块,并下发《 (略) 关于督促 (略) 内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兰土办发[2021]5 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也将恒源铬铁地块纳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优先管控名单的遗留场地名单”,列入该名单的疑似污染地块需尽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工作,以掌握了解地块是否受污染及污染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进行风险评价,为政府有关部门对地块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风险评估范围如下图所示: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范围遥感图
二、调查方案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1月)规定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次调查通过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
根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及对 (略) 地块管理人员的现场确认, (略) 布设8个土壤取样点及4个地下水取样点,场地外 (略) 表层布设12个背景采样点,共47组土壤样品、5组地下水样品(包含1组平行样)。
详细采样分析阶段本对扣除林地 (略) 域后剩余的*.98㎡(114.25亩) (略) 格布点,按照40×40m的采样密度,在每个 (略) 内,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采样点的调整,选取现场存在明显污染 (略) 域进行钻孔取样;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六价铬和镍超标的5号炉车间、临时堆场作为重 (略) 域,按照20×20m的采样密度加密布点。采样深度以XRF快筛数据为依据进行选择取样,详细调查共布设58个调查点位,满足导则要求。
三、风险评估结论
对地块各层铬(六价)和镍污染土 (略) 域面积、超标土壤深度及修复土方量进行统计可知:需修复的铬(六价)污染土壤最大面积7864.45m2,总污染方量为*.8m3,其中污染土方量为*.7 m3,冶炼渣方量为*.04 m3,清洁土方量为982.06 m3;需修复的镍污染土壤面积为454.36m2,土方量为1197.5 m3。
本项目土壤中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需合理确定。综合参考各污染物的检出限、《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背景值》(DB62/T 4524-2022)、修复技术及经济可行性,并结合对本项目污染物质性质、土壤结构及理化性质和地下水文情况的分析,最终最终铬(六价)的建议目标修复值确定为 3.0mg/kg,镍的建议目标修复值确定为150mg/kg。
经过方案必选,最终推荐采用污染物清挖+湿法解毒+化学还原+异位阻隔 (略) 置方式,同时配套场地风险管控措施、绿化措施,降低场地内冶炼渣、重金属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风险。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对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12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甘肃水文地质工 (略)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