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二次答疑回复问1:招标公告第二章1.4.1中对投标人员资格社保的要求是缴纳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 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由于联 (略) 外企业,4月中下旬才可查询到上月(3月份)社保,是否可以提供至2023年2月份的社保(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 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链接:http://**_*.html)答复如下:无法提交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的,可以提供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但需在开标后2个月内提供2023年3月份缺失的社保证明,中标人在开标后未及时提供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记录诚信黑名单,未中标人在开标后未及时提供的将记录诚信黑名单。此澄清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答疑有不一致处,以本答疑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寻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