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 (略) 组织开展了雅安芦山思延110kV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雅安芦山思延110kV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雅安芦山思延110kV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雅安芦山思延110kV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5年2月5日
联系人:魏先生、魏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略)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