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次标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招标网址:其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8003/。
★廉政索赔: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招标方、本设备工程的设计方、监理方、安装方的员工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感谢费、贵重物品和礼品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视情节轻重,双方同意由招标方对投标方处以中标金额20%以上的违约金扣款。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1、新疆 (略) 电话:0994—*邮箱:*@*ylyjt.cn
2、 (略) 电话:0855—*邮箱:*@*ylyjt.cn
3、 (略) 电话:0872—*邮箱:*@*ylyjt.cn
4、 (略) 电话:0833—*邮箱:*@*ylyjt.cn
一、招标基本情况:
1、招标标的:气脉箱布袋式除尘器,数量:1台,相关参数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2、招标单位:新疆 (略) 。
2、交货地点:新疆˙吉木萨尔县五彩湾。
3、招标项目:新疆 (略) 焙烧3#炉设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业绩5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合法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专卖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服务承诺函),其他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
6、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相关认证或行政许可)原件及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应积极主动与招标方进行沟通,应对具体投标项目进行详细了解,主动索取相关工况参数,认真详细的编写投标书,应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提交投标书,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书分技术和商务两部分,各一份,附带word电子版,文件应有“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商务价格。
3、技术投标书要求:除常规条款外还应包含需方工况条件、详细技术方案、选型依据,设备技术参数、性能配置、数量、设备部件明细、设备材料清单、售后服务、获奖证书、业绩概况等各方面详尽内容,页数一般应不少于20页,同时提供一份word电子版技术协议草案。
4、商务投标书要求:除常规条款外,还应包含设备明细分项报价和总价,其中明细分项报价包含详细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执行标准、过磅净重、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该部分将作为重要的评分标准,请务必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写,并严格按附件表格填写)。
5、资质资料提供:(1)投标人应提供本产品在多晶硅行业的全部业绩和在其它行业近三年的业绩;(2)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3)其它资料;(4)按下表要求填表写下表:
单位名称 | ||||
成立日期 | 占地面积 | 注册资金 | 总业绩不低于(家) | 同类业绩不低于(家) |
2021年员工数 | 2021年销售收入 | 2021年利润 | 2021年末总资产 | 2021年末净资产 |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5日~04月18日,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地址:网络其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8003/。
3、商务联系:汪经理、陈经理,*、*。
4、电子信箱:*@*ylyjt.cn、*@*ylyjt.cn。
5、技术联系:
6、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投标申请函、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近3年完成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五、开标时间、地点: (略) (略) 桂花桥镇彭桥(四川 (略)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暂定)。
★如果投标方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方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该投标可能将被拒绝。
★增信索赔: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等资料中,投标方的注册资金金额、财务报表金额、员工人数、业绩单位等偏差额超出实际额10%以上时,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视情节轻重,双方同意由招标方对投标方处以中标金额至少 5% 以上的违约金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