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歪头山低品位矿及废石辊磨干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钢歪头山低品位矿及废石辊磨干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钢歪头山低品位矿及废石辊磨干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溪湖区歪头山铁矿矿区
建设单位:本溪钢铁(集 团) (略) 歪头山铁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右侧相关新闻内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 公示内 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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