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元自然资告字[2023]15号
经元氏县人民政府批准,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编 号 | 地 块 位 置 | 出让 年限 | 土地 用途 | 面积 (m2)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 率 | 绿地 率 | 建筑 密度 | ||||||||
(2023)42号 | 井元路北、装院路西 | 50年 | 仓储 用地 | 88240 | 0.6≤R≤2.5 | ≥20% | ≤60% | 3045 | 3045 | 10 |
(2023)43号 | 城郎村西、装院路西侧 | 50年 | 仓储 用地 | 3837 | 0.6≤R≤2.5 | ≥20% | ≤60% | 116 | 116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拍卖出让文件索取
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前到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6日前,到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6时前,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2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
(2023)42号地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
(2023)43号地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拍卖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宗地条件以现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常山路143号
联系电话:0311-*
联系人 :商先生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