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 (略) )、《 (略) 门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 (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 (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20〕 (略) )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准入、租金、租赁补贴、已售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准入标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准入标准
(一)城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
(二)有劳动能力、灵活就业的城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家庭成员、以1570元/月·人计算其收入。
(1)城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略) 门核算,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得超过2506元,家庭拥有的存款、车辆、有价证券、股票等大额资产合计不超过 *** 万元。
(2)城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武夷山市最低生活保障的3倍。家庭拥有的存款、车辆、有价证券、股票等大额资产:①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含本人)在3人以内的,其家庭大额资产总价值不得超过本市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超过4人(含4人)的,其家庭大额资产总价值人均不得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8倍。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一)武夷山市住宅市场租金指导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
(二)城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家庭保障面积范围内租金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5元。
(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家庭保障面积范围内租金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12%=1.2元。
(四)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住房指导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元。
三、租赁补贴标准
享受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政府以货币补贴的方式予以住房保障。享受货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4人以上(含4人)保障家庭户每户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上限为50㎡。保障面积单价以市场租金与保障对象享受政府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价格差额作为补贴标准:
(一)城市/城镇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补贴标准为:10-5=5元。
(二)城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补贴标准为:10-1.2=8.8元。
四、已售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标准
2008年后已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购房人满5年上市交易,交易价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的,按交易指导价确定交易的保障性住房增值收益价款;高于交易指导价的,按实确定增值收益价款。保障性住房二次上市交 (略) 分的分配比例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适用住房,政府60%,个人40%。
(二)限价商品住房,政府50%,个人50%。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三次(含三次)以上交易,按普通商品住房再交易的管理办法执行。
武夷山市内2008年4月10日前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个人完全取得,政府不参与分配。
五、若我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以新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武夷山市住房 (略)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