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或招标文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对盐城新奥2024-2026年度涉河类防洪影响评价服务(HLX-ZB-*-0960)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中,经招标人决策,对如下内容进行澄清:
1.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30日14:00。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1日14:00 3.“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条内容进行调整,原内容: 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变更为:
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或技术咨询服务。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初步审查评审标准 ”中“投标人”内容进行调整,原内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 | 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水利相关咨询服务。 |
变更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 | 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或技术咨询服务。 |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 (略)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