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7(周三)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 | 20240807(周三)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QLX_LQ_2024_R_0010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07月31日-2024年08月06日 ■竞价时间:2024年08月07日10:00-10:15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保留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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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标的物采伐证已办理,受让方须在林场组织拨交后,方可组织生产。标的物中的马尾松属于检疫管理对象,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2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23〕4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采伐、运输、利用以及处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负责伐区采伐剩余物清理工作。 3、本次竞买过程中报价不包含木材生产工资。 4、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状况一览表(仅供参考)、竞买约定、木材生产购销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运输管理告知书(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清流县九 (略) 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8:0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2024年08月06日 | |||||||||||||||||
联系人 | 勘查山场: 拔口分场:黄建来, 联系电话:*; 相关开户:王城悦,联系电话: *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状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08月0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807九龙溪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清流县九 (略) 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即木材生产、销售(安全)履约保证);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4年08月12日17:00前将全部成交木材款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生产购销合同》、《竞买约定》等。 户名:清流县九 (略) 账号:*22 开户行:清流县农业银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 (略) 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状况一览表(仅供参考) 2、竞买约定 3、木材生产购销合同(范本) 4、伐区示意图 5、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运输管理告知书(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