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德安县红桥水库扩容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 德安县红桥水库扩容工程 |
建设地点 | 德安县红桥水库扩容工程项目位于德安县吴山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8′25",北纬29°30′25") |
建设单位 | 德安县水利局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容前水库正常蓄水位107m,总库容243×104m3(复核后);扩容后正常蓄水位110m,总库容371×104m3。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1.8km2,主河道长度6.06km,河床比降23.21‰;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利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3045.53万元,环保投资154.29万元,占总投资的5.07%。水库管理站现有工作人员5人,不新增人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报告书》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居民点距离对外衔接道路最近距离为10m,交通运输扬尘对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在坝址对外衔接道路靠近居民点段,设置施工围挡,并设置喷雾降尘措施,降低交通运输粉尘对居民点的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本工程属于扩容工程,原库区已经蓄水,工程由输水隧洞导流,施工不改变水流走向,不需进行截流。第二年2月底下闸蓄水,蓄水期间可以通过现有生态流量设施进行泄放,布置在大坝左侧,利用引水灌溉隧洞泄放,则水库初期蓄水期间坝下河道不会发生断流风险,对水文情势不利影响可通过下泄生态流量得到改善。 (三)噪声影响预测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自带降噪、消声设备;注意机器保养和正确操作,尽量使施工的机械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禁止高音鸣笛和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合理制定施工运输线路,合理安排施工场所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禁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四)固废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渣、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工程弃渣运至弃渣场,严禁随意堆放;弃渣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量;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禁止乱堆乱放;施工生活区分别设置多个临时生活垃圾收容点,在每各工区配置垃圾收容器,并设专人监督管理施工区的卫生清理工作;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每日进行清运,送往施工区附近的城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五)土壤影响分析 施工期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及时采取拦挡、截排水及种植水保植物等措施,有效防治土壤流失;对施工生产区进行场地硬化,加强施工物料的防流失措施,做好污水沉淀池防渗措施;定期维护机械设备,杜绝跑冒漏滴现象。 (六)*生生态影响分析 按照“减免-减缓-补偿”的原则,对各施工场地及主体建筑周边裸露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补偿。对确实不可避免的破坏,应按照“破坏多少,恢复多少”,“谁破坏,谁恢 复”的原则。植被恢复过程中,根据不同生态功能区的特征,选择适当的乡土植物作为绿化植物,尽量少用或不用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以免带来潜在的生态灾难。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养护废水、生活污水等。养护废水采取采取加膜防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中滨湖控制开发带的排放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土方开挖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通过洒水,润湿浸湿土层表面、再进行开挖,同时在开挖范围边缘设置网布进行围挡,围挡上方加装防尘喷雾系统。 配置洒水车,对运输车辆行驶的路面尤其是靠近居民区的路段应经常洒水和清扫;土料、砂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防尘布,水泥等材料运输采用封闭运输;加强施工管理,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材料散包;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减少扬尘影响;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 施工材料定点堆放并对其进行遮盖,材料预制场周围应设降尘喷雾系统。 (三)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渣、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工程弃渣运至弃渣场,严禁随意堆放;弃渣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每日进行清运,送往施工区附近的城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自带降噪、消声设备;注意机器保养和正确操作,尽量使施工的机械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禁止高音鸣笛和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合理制定施工运输线路,合理安排施工场所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禁夜间施工。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及时采取拦挡、截排水及种植水保植物等措施,有效防治土壤流失;对施工生产区进行场地硬化,加强施工物料的防流失措施,做好污水沉淀池防渗措施;定期维护机械设备,杜绝跑冒漏滴现象。 (六)*生生态保护措施 在水库建设施工活动中,要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可能不破坏现有地表植被和土壤。 对于施工生产、管沟开挖等临时占地覆土,堆渣堆放过程严格控制占用面积,尽量堆放在空地,滩地,不占或少占用林地,并进行覆盖,要采取防风沙、防冲刷、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避免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待施工结束后,清除堆渣、石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有利于生物的迁移。 按照“减免-减缓-补偿”的原则,对各施工场地及主体建筑周边裸露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补偿。对确实不可避免的破坏,应按照“破坏多少,恢复多少”,“谁破坏,谁恢 复”的原则。植被恢复过程中,根据不同生态功能区的特征,选择适当的乡土植物作为绿化植物,尽量少用或不用外来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以免带来潜在的生态灾难。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期,特别是鸟类的繁殖期;统筹合理安排好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干扰、污染与破坏环境,取缔对野生动物产生危害的施工作业方式;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减少对*生动物的影响,尽量降低施工对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的破坏;保护现有自然植被,防止因工程施工对现有植被可出现的大规模破坏,尽量保护野生动物生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