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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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略) 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略) 港南区三馆一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编号: E*4001)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 (略) 港南区三馆一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工 (略)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港南发改规字〔2023〕20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现更正为“本招 (略) 港南区三馆一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工 (略)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港南发改规字〔2023〕145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及招标文件涉及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 (略) 港南区同济大道和城南大道的交汇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6695.75 平方米,建设一幢占地面积2679.17 平方米的6层管理用房、配套建设绿化、地下停车场及室外配套设施等。”现更正为“建设地点: (略) 港南区同济大道和城南大道的交汇东北角(江南片区J-7-2 地块);建设规模:新建 1栋 6 层三馆一中心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为 16695.7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3695.62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3000.13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2679.17 平方米。”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11日。”,现更正为“总承包计划工期:6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54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 11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7月 12 日。 ”。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其中:施工技术 2 人,设计技术1 人); 专家 6 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 人 ;?建筑设计:1 人 ;□结构设计:人 ;?施工技术:3 人”,现更正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其中: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负责施工技术评审和设计技术评审); 专家 8 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经 济:2 人 ;?建筑设计:2人 ;?结构设计: 人 ;?施工技术:4人 ”。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定于2023年11月9日9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相应顺延。 6、清单及图纸备案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及时下载。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公告媒体:(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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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