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武乡泉之头村生态康养基地配套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2工程地址: (略) 武乡县泉之头村生态康养基地1.3工程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合40.3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铺装工程、挡土墙、古建大门、围墙、 (略) 、排水沟、道路、路灯照明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沥 (略) 面4815㎡, (略) 面1212.57㎡。石挡墙工程230m,围墙600m。在出入口设置大门1座,电动伸缩门2个。 (略) 给水工程管线2024m,强电工程管线2735m,弱电工程管线2002.38m,排水沟600m。1.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5供货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1.6交货地点: (略) 武乡县泉之头村生态康养基地现场1.7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荔枝面芝麻仿石符合国家GB/T 4100-2020《?陶瓷砖》?的要求的标准,路沿石符合国家*的标准。荔枝面芝麻仿石砖边缘应整齐、表面无裂纹、色差等缺陷;具有一定的抗压、抗折和抗拉强度;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光滑、无气泡、砂眼等缺陷;颜色和纹理应与设计要求一致,无明显色差和纹理不均匀现象。路沿石的材质应坚硬、耐磨、防滑,表面应平整、无裂纹、无杂质,色泽均匀,按统一长度进行下料,外露面必须机切抛光,长度允许误差在±20mm范围内,宽度、厚度、高度允许误差在±2mm范围内。1.8报价方式:根据材料明细进行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卸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 1.9付款方式:按建设方工程进度款支付,每月17日前**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清货款,并由双方委托人签字认可,*方开具本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发票认证后,财务形成应付账款。*方根据建设单位付款节点及回款情况支付,不超过累计材料款的70%,待本合同工作内容全部结束后付至累计材料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完工验收三个月后付清(如资金不到位时,*方同意*方以抵顶资产(房产、汽车等)方式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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