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前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埔前镇中田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埔府函〔2024〕36 号)及工程概算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埔前镇中田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单位: (略) 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705.02平方米,主要新建一栋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2289.12平方米的教学楼,并对原有教学楼进行改造,以及完善值班室、消防水泵房、户外广场、园林绿化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036.*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91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元,预备费用49.*元。
五、工程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招标事项按《审批部门项目招标核准意见》(源发改投审〔2024〕10 号)执行。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八、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