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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七十二连湖全民健身中心项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七十二连湖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体育局,建设 (略) 财政资金,招 (略) 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锅炉房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宁夏科鑫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1.49公顷,总建筑面积为6513.5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全民健身中心室内游泳馆羽毛球室乒乓球室瑜伽室活动室等配套设施,用地范围内的室外工程等。
2.2建设地点:本项 (略) 金凤区六盘山路南侧丽银街西侧。
2.3设备采购交货安装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备图纸设备供货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锅炉房设备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略) 七十二连湖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锅炉房设备采购二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产品的生产单位具有国家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
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联系电话:*20。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略) 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地 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韦司德商务中心1-2号
楼74-5号商业房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周键 联系人: 荀鹏/苟莹茹
电 话: 0951-*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10月24日
宁夏科鑫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