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胡菲同志相关职务的批复
关于免去胡菲同志相关职务的批复
中共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你集团《关于建议免去胡菲同志上海大宁 (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的请示》(沪宁资党(2024)12号)文已收悉。经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现就审批结果、后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批结果
免去胡菲同志上海大宁 (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
二、后续工作要求
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对上述垂直兼职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妥职务任免(报区国资委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略)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略)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