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略) 市 (略) 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市 (略) 区规划 (略) 决定以 公开公告方式出让 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如下: * 、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HC * - * - * | 宗地总面积: |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 *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 * 级 | | | 投资强度: |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 (略) 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 (略) 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土地用途为 * 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 (略) 区产业准入;2.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市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 * 〕 * 号)执行。3.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 (略) 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 米。普通工业项目、 (略) (略) 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4. (略) 市规划条件为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 %,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 * %。5.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 (略) 。在对地质灾害可能 (略) 规划时,建(构) (略) 应减轻引发因素对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的影响,该区地形坡度较大,不宜规划可能导致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并避免坡体顺向切割诱发地质灾害、避免规划影响现有斜(边)坡稳定性的建(构)筑物。6.规划 (略) ,应结合该 (略) 方案统 * 考虑。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 (略) (略) 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 (略) 规资条件〔 * 〕0 (略) 。7.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 (略) 负责。8.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 (略) 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 * 元/平方米,总价款 * . * 万元,竞价增幅为 * 元/平方米; * .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6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该宗地正在实施安置补偿。 * .竞得人 (略) 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 宗地编号: | HC * - * - * | 宗地总面积: | * 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 *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0 | * 级 | | | 投资强度: |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 (略) 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 (略) 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土地用途为 * 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 (略) 区产业准入;2.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市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 * 〕 * 号)执行。3.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 (略) 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 米。普通工业项目、 (略) (略) 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4. (略) 市规划条件为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 %,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 * %。5.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 (略) 。在对地质灾害可能 (略) 规划时,建(构) (略) 应减轻引发因素对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的影响,该区地形坡度较大,不宜规划可能导致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并避免坡体顺向切割诱发地质灾害、避免规划影响现有斜(边)坡稳定性的建(构)筑物。6.规划 (略) ,应结合该 (略) 方案统 * 考虑。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 (略) (略) 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 (略) 规资条件〔 * 〕0 (略) 。7.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 (略) 负责。8.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 (略) 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 * 元/平方米,总价款 * .7万元,竞价增幅为 * 元/平方米; * .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6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该宗地正在实施安置补偿。 * .竞得人 (略) 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
宗地编号: | HC * - * - * | 宗地总面积: | * 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 *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5 | * 级 | | | 投资强度: |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 (略) 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 (略) 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土地用途为 * 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 (略) 区产业准入;2.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市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 * 〕 * 号)执行。3.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 (略) 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 米。普通工业项目、 (略) (略) 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4. (略) 市规划条件为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 %,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 * %。5.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 (略) 。在对地质灾害可能 (略) 规划时,建(构) (略) 应减轻引发因素对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的影响,该区地形坡度较大,不宜规划可能导致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并避免坡体顺向切割诱发地质灾害、避免规划影响现有斜(边)坡稳定性的建(构)筑物。6.规划 (略) ,应结合该 (略) 方案统 * 考虑。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 (略) (略) 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 (略) 规资条件〔 * 〕0 (略) 。7.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 (略) 负责。8.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 (略) 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 * 元/平方米,总价款 * . * 万元,竞价增幅为 * 元/平方米; * .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6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该宗地正在实施安置补偿。 * .竞得人 (略) 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 宗地编号: | HC * - * - * | 宗地总面积: | * 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草街街道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 *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 7 | * 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 (略) 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 (略) 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土地用途为 * 类工业用地;产业 (略) 房项目,项目需符合 (略) 区产业准入;2.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市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 * 〕 * 号)执行。3.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 (略) 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 米。普通工业项目、 (略) (略) 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4. (略) 市规划条件为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 %,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 * %。5.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 (略) 。在对地质灾害可能 (略) 规划时,建(构) (略) 应减轻引发因素对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的影响,该区地形坡度较大,不宜规划可能导致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的建设项目,并避免坡体顺向切割诱发地质灾害、避免规划影响现有斜(边)坡稳定性的建(构)筑物。6.规划 (略) ,应结合该 (略) 方案统 * 考虑。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 (略) (略) 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 (略) 规资条件〔 * 〕0 (略) 。7.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 (略) 负责。8.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 (略) 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9.该宗地出让起始价 * 元/平方米,总价款 * . * 万元,竞价增幅为 * 元/平方米; * .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6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该宗地正在实施安置补偿。 * .竞得人 (略) 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 、 (略)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 (略) 区公 (略)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 、 申请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 (略) 区公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日 * 时 * 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 、 (略) 活动定于 * 日 * 时 * 分在 (略) 区公 (略) 进行。 * 、 (略) 的事项: ( * )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 (略) 市公 (略) ”(http:/ *** )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 * 日9时0分至 * 日 * 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 * )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 )竞得人与 (略) 区公 (略) 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 (略) 区规划 (略) 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 * %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 * 、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区公 (略) 联 系 人:熊川 联系电话: *** * 、 (略) 账户 ( * )宗地编号HC * - * - * 银行名称: (略)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户名称: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 )宗地编号HC * - * - * 银行名称: (略)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户名称: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 )宗地编号HC * - * - * 银行名称: (略)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户名称: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 )宗地编号HC * - * - * 银行名称: (略)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户名称: (略) 市 (略) 区公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