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滁州 (略) 委托安徽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滁州 (略) 年产5000套环保设备,机电设备、环保设备零部件技术改造 (略) (略) 经信委备案,项目代码:2205-*-07-02-*。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于滁州 (略) 厂区内新建厂房,建设“年产5000套环保设备,机电设备、环保设备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9072平方米,新增一条喷塑线,一条喷漆线;购置缠绕生产线,注塑机,雕刻机,推台锯,碰焊机,塑料折弯机等塑料加工机械生产设备及机激光切割机,卷圆机,螺旋管成形机,法兰成形机,翻边打空机,手持激光焊机,空压机等金属加工机械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生产5000套环保设备,机电设备和环保设备零部件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滁州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孟总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 (略)
联系方式:0551-*
联系人:黄工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或见附件链接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