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略) 花津排涝站、东新圩站及新圩东站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标(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皖E0-23-2024-(略) | ||||
标段名称 | (略) (略) 花津排涝站、东新圩站及新圩东站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标(第二次) | ||||
标段编号 | 皖E0-23-2024-(略)-1 | ||||
招标人 | (略) (略) 农业 (略) |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7-(略)-04-01-(略) | ||||
最高限价 | (略).00元(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九十七) |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略) (略) 2009号( (略) (略) 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0555-(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10/11 9:00:00 | 计划工期 | (1)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 (2)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3)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4)初设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并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 (5)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进度、专题报告编制进度需满足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要求。 (6)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7)中标后,中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电子原文件格式和pdf格式的成果资料)。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中标(成交) 单位 | 名称 |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 (略)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设计(略)级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略)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略) 高新技 (略) (略) 185号 | ||||
投标价(元) | (略).00元(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九十二) | ||||
项目负责人 | 金永强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略)7086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无为县西河凤凰颈泵站工程勘测设计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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