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CZ*)
(略) 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州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马尔康信达糖果批发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马尔康镇信达糖果批发店抽取了1批次老式葵花仁酥(桃酥)(糕点)(生产日期2022/6/1);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马尔康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2月21日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老式葵花仁酥(桃酥)(糕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罚款2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24元整(大写:***元整)。
(三)排查整改复查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3年1月10日组织复查,再无经营不合格老式葵花仁酥(桃酥)(糕点)的销售行为。
二、 (略)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金川县勒乌镇 (略) 抽取了1批次乌梅(李子制品)、(生产日期2022/5/10);经检验,“苋菜红、亮蓝”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6日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乌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以及《 (略)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 (略)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
1、警告。
(三)排查整改复查
(略) 场监管局已于2022年12月10日组织复查,再无经营不合格乌梅的销售行为。
三、汶川县水磨老幺干杂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承检机 (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汶川县水磨镇老幺干杂店抽取了1批次干山药片(购进日期:2022/9/22);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1月11日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经营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 (略)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依据《 (略)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600元整(大写:*佰元整)。
(三)排查整改复查
(略) 场监管局经复查,未发现该店有再经营不合格干山药片的销售行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蒲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