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疾控中心关于购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仪器项目
二、组织类型:询价采购。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高于预算价判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产品 | 数量(台)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1 | 双头粉尘采样器 | 2 | 4000 | 8000 | |
2 | 个体防爆粉尘采样器 | 2 | 5500 | * | |
3 | 个体噪声计量计(防爆) | 2 | 9500 | * | |
4 | 气体流量校准仪 | 1 | 9000 | 9000 | 300ML-30L/min |
5 | 气体流量校准仪 | 1 | 8500 | 8500 | 50ML-5L/min |
合计 | * |
四、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及无行贿犯罪说明。
4.资格承诺说明。
5.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会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 “ (略) 站”查询记录
7.所推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优势及应用价值、技术参数、报价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彩页等。该项材料装订成册,盖章密封,并在 (略) 名称、推介会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于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前提交,待采购会上由评议小组拆封。
五、定标方式
我中心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在满足我中心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确定项目中标人。
六、文件投递
(一)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8:00(需在工作日投递)。
(二)投递地址:清 (略) 55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办公室。
(三)投递要求:需递交纸质版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后密封。
(四)联系方式:疾控中心罗先生 0598-*。
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