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略)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高秀琴与王桂梅、庄炳春、左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王桂梅与其丈夫庄海春共有的(登记在庄海春名下)位于 (略) 志丹县地税局家属楼三单元501室房产(房产证号:志房权证99字第200号)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志丹县地税局家属楼三单元501室房产(房产证号:志房权证99字第200号)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庄海春、王桂梅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薛涛
联系电话:*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2024年10月1 (略) 主张权利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登录淘宝APP了解。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