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12月12日
招标编号:*
1. 宁波 (略) 受 (略) 委托,对招标编号为*的2024年正版化软件采购项目(品目三、四、五重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银行2024年正版化软件采购项目(品目三、四、五重发)。
3.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品目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主要服务要求 |
三 | GoldenDB原厂服务 | 1人年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
四 | OCEANBASE数据库软件 | 1项 | |
五 | OCEANBASE原厂服务 | 1人年 |
4.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适合所有品目)
(1)具备投标产品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开发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同时出具:①所投品牌制造商授权其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资格证明(须提供有效期内制造商颁发的授权其代理商或经销商证明文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②所投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元以上(含)的罚款 (略) 罚。
(5)截止投标截止日(含),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宁波银行供应商库黑名单。
(6)投标人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与本项目招标(采购)相关人员及其配偶间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关系(注:对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中的任何内容或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由宁波银行保留对其进行最终解释和裁定的权力)。
(7)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品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8)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证明材料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软件开发商(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如无上述资料,作 (略) 理。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8:30 至2024年12月18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 登录宁波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宁波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的账号注册(完善信息并通过审核)( (略) 站注册问题,请与张老师联系0574-*)。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个品目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后,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品目号,并将汇款底单、项目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文字版)*@*26.com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人员进行确认),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9
行号:*
5.3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宁波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CA锁办理手续:
为保证项目运行构建安全、可靠的信任环境,操作方法详见宁波银行采购管理系统-办事指南(http://**)。因CA锁须要邮寄(最快5天),请投标人尽快完成办理手续,建议报名当日立即申请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时00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
7.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内容,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内容保持一致。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 (略) ( (略) (略) (略) 345号宁波银行总行大楼A座2楼)开标室,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4如初次投标, 详见(http://**)办事指南操作手册,CA制证及审核相关问题,工作时间致电CA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57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略) 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电 话: 0574-*
电子邮件: *@*26.com
联 系 人: 娄妍、陈琦阳、应栋杰
9.温馨提示:
9.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9.2 投标人在投标时尽量携带单位电子密钥(CA锁)(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CA锁”),便于投标时的澄清或承诺。
9.3 CA制证及审核相关问题联系人李女士 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