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 (略) 建设项目 | (略) 拱墅区登云路240号 | 杭 (略) | 浙江 (略) | 杭 (略) 成立于2022年9月,企 (略) 拱墅区登云路240号闲置建筑(建筑面积3059m2)投资实施杭 (略) 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拥有床位110张、日均接诊量30人次的规模(门诊30人次,项目不设急诊)。门诊运营时间为8:00~17:00。病房为24h运营,项目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不提供代病人煎药及洗衣服务,规划诊疗科目:内科,外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彩超专业),临床检验科,药房,健康管理室,临终关怀科。 | 根据《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中关于《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修改,删除了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单位及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污水处理间整体换气,污水处理单元加盖封闭,产生的臭气从预留口负压引出,收集的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设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医疗废水收集后纳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 (略) 政污水管网。 3、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风机出风管上方安装软接头;废气风管采用PVC材质,控制风管风速;空调外机采用隔声罩。 4、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经过消毒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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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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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 (略) 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略) 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