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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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20余江区黎家岗至唐山段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申请批复G320国道黎家岗至唐山段升级改造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请示》(鹰发改投资〔2023〕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320余江区黎家岗至唐山段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416号)、《 (略) 评审中心关于G320余江区黎家岗至唐山段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3〕17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320余江区黎家岗至唐山段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18-*-54-01-*)路线起于G320国道余江路段与鹰南大道交叉口处(测设桩号K668+334,老桩号K688+680),总体由东至西沿老路拓宽改建,经下罗源、刘家站垦殖场二分厂后,于K689+100处改线新建,利用已建的刘家*桥(中心桩号K689+668.448)跨沪昆铁路后,于K689+935处接回老路并沿老路拓宽改建,经东新建材厂、庄上吴家、黎家岗、下官、上俞,与沪昆铁路并行一段距离后穿拟建的S422跨线大桥(中心桩号K693+127.4),经弓塘桂家、场东庄, (略) 分厂东侧拆除重建小桥(中心桩号K694+571.5)跨灌溉河渠,与沪昆铁路并行经洲头夏家,终于已建成的余江大桥东侧(测设桩号K695+541,老桩号K675+887)。路线全长约7.21公里,其中老路拓宽改建段6.375公里、改线新建段0.835公里、利用已建成的刘家*桥段0.09公里。全线共设置小桥19米/1座,涵洞32道,平面交叉4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分离立交不纳入本工程,另行建设)。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10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采用设计推荐的沿老路拓宽改建的K线方案。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全线设置变坡点13个,最大纵坡3.706%/1处,最短坡长160米,最小竖曲线半径凸型3500米,凹型3000米,全线竖曲线占路线总长29.18%。
4.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细化高填、深挖路段及平纵组合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填挖高度,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进一步与沪昆铁路有关管理部门沟通衔接,复核、优化与沪昆铁路并行路段线位,落实并行路段施工及运营安全措施。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原则同意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24.5米=0.75米(土路肩)+3.0米(硬路肩)+2×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路段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软土、填土、风化岩等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优化、完善路基防扩设计。
4.原则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即4厘米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AC-13C)+6厘米中粒式SBS改性沥青砼(AC-20C)+8厘米沥青稳定碎石(ATB-25)+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级配碎石。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的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基本同意K694+571.5小桥采用设计推荐的1×13米装配式预应力砼空心板、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根据进一步查明的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桥面标高,优化平纵面设计,并充分考虑所跨乡道行驶安全要求,合理调整桥跨、墩台布置,优化桥梁基础形式及桥梁结构设计。
2.原则同意沿线涵洞、通道的设置,下阶段应进一步与沿线乡镇衔接,充分考虑沿线当地群众的农业机械通行、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通道、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优化、完善与鹰南大道、老S422等平交路口渠化设计;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要求,控制平交口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利行车安全;核实交叉口视距要求,改善平交口平纵线形,提升平交口视觉条件,提高行车安全和通行效率;预留S422跨线桥、连接匝道建设条件。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29576.81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10月12日
年月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21272.99 | |
一 | 临时工程 | 343.67 | |
1 | 临时道路 | 10.60 | |
2 | 临时便桥、便涵 | 18.13 | |
3 | 临时供电设施 | 13.84 | |
4 | 临时电信设施 | 3.00 | |
5 | 拌和站安拆 | 70.25 | |
6 | 临时交通工程 | 227.85 | |
二 | 路基工程 | 7840.82 | |
1 | 场地清理 | 188.29 | |
2 | 路基挖方 | 16.48 | 2.414万立方米 |
3 | 路基填方 | 1678.70 | 49.25万立方米 |
4 | 结构物台背回填 | 645.73 | |
5 | 特殊路基处理 | 2191.49 | |
6 | 排水工程 | 1123.60 | |
7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1927.18 | |
8 | 路基其他工程 | 69.35 | |
三 | 路面工程 | 7904.59 |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7513.99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219.11 | |
3 | 路面排水 | 132.33 | |
4 | 沥青路面与桥头搭板相接(过渡板) | 39.16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1470.94 | |
1 | 涵洞工程 | 1312.16 | 1160.5米/32道(涵洞30道,暗桥2座) |
2 | 小桥工程 | 158.78 | 19米/1座 |
五 | 交叉工程 | 671.38 | |
1 | 平面交叉 | 210.15 | 4处 |
2 | 通道 | 461.23 | 2处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1632.64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1632.64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445.37 | |
1 | 主线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267.94 | |
2 | 取、弃土场绿化 | 177.43 | |
八 | 其他工程 | 160.61 | |
1 | 改路工程 | 160.61 | |
九 | 专项费用 | 674.05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365.07 | |
2 | 安全生产费 | 308.98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5462.12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3702.52 | |
1 | 永久征用土地 | 3514.36 | 261.67亩 |
2 | 临时征用土地 | 188.16 | 80.96亩 |
二 | 拆迁补偿费 | 1537.42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222.18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433.28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824.53 |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426.25 | |
2 |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 49.50 | |
3 | 工程监理费 | 324.88 |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11.76 |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12.14 | |
二 | 研究试验费 | 10.00 | |
三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402.89 | |
四 | 专项评价(估)费 | 94.00 | |
1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15.00 | |
2 | 水土保持评估费 | 12.00 | |
3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 8.00 | |
4 | 行洪论证费 | 10.00 | |
5 |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 15.00 | |
6 | 选址报告 | 8.00 | |
7 | 用地组卷报批 | 8.00 | |
8 | 用地预审报告编制费 | 10.00 | |
9 | 社会稳定性评估 | 8.00 | |
五 | 联合试运转费 | 6.50 | |
六 | 生产准备费 | 10.27 | |
1 | 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 7.27 | |
2 | 生产人员培训费 | 3.00 | |
七 | 工程保险费 | 85.09 | |
(Ⅰ+Ⅱ+Ⅲ)合计 | 28168.39 | ||
Ⅳ | 预备费 | 1408.42 | (Ⅰ+Ⅱ+Ⅲ)*5% |
Ⅴ | 总概算 | 29576.81 |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余江区人民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