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 (略) 沈河区惠工街217号(1-23-21)
中标(成交)金额:3,739,680(元)
评审总得分:84.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服务类
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服务(C*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采购人要求,省际范围服务,保证完全满足采购人的用车需求。
服务要求:1.提供24台11座及以上车辆。要求车况良好,安全标准必须符合GB7258《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略) 交通局验收合格的标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营运证。 2.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承运人险)*及以上,投保期限含租赁合同全过程。 3.服务 (略) 所有,不得为个人所有,不得外租。 4.提供企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所有投标车辆均可出省运营。 5.租金包括租用期间车辆维修费、司机劳务费、加油费用,按照实际租用天数结算金额。 6. (略) 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7.租用车辆期间,如服务车辆出现故障, (略) 承担。且出现故障不能继续为采购人服务时,我公司需在半日内为采购人提供同等或优于原车型的车辆继续服务。 8.保证车辆内外清洁,车内设施完好,按照相关要求粘贴字体。 9.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我公司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在服务期内,服从需方的统一调度指派,严格尊守需方行业准则和相关制度。 11.配备合格的驾驶员,要求驾驶员驾龄5年以上(A1或A2),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仪表端庄,技能娴熟,保障乘车人员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 12.所有行程由采购人决定,驾驶员无权私自更改行程。供应商司机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原则上为9:00-18:00,午休1小时,我公司能接受采购人在不超出工作时长的情况下适度调整工作时间。 13.我公司承担车辆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油料费用。 14.租用车辆期间内,我公司自行负责安排司机食宿。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保证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玲、秦雅娟、董智、李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三*5-5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兴华北街55号铁西广场万象汇N座写字楼9楼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傅嵬
电 话:*
十、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用临时执法车辆
供应商名称:沈阳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