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SA(略)
二、项目名称: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4号幸福 (略) 38幢713室
成交金额: (略).00元
综合评审得分:8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1、名称: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包括办公楼屋面、墙面维修以及防火门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4、项目经理:刘云 5、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略))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代理合同,金额:15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晟傲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南关 (略) (略) 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0901-090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仲裁委员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08号
联系方式:05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晟傲 (略)
地 址: (略) (略) 南关 (略) (略) 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0901-0906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