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85批次样品,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量超标、兽药残留量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 场监管所及稽查大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
德昌县刘胖子干杂店销售的“干山药片”,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二、农药残留量超标
德昌 (略) 销售的“小米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三、兽药残留量超标
德昌县雄哥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四、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
(一)德昌新冠西饼屋销售的“模具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该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二)德昌县小马哥蛋糕店销售的“荞饼”,铝的残留量(该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三)德昌县何姐干杂店销售的“干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四)德昌县何姐干杂店销售的“山柰”,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五)德昌县倪姐干杂店销售的“干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六)德昌县倪姐干杂店销售的“山柰”,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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