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2日我局对新胜1平台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唐建军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 (略)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40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江健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新胜1平台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建函〔2023〕105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新胜1平台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新胜1平台钻探工程(常规天然气勘探)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建于合江县凤鸣镇新胜村,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新建井场及进场道路、清洁生产操作平台、放喷池主体工程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钻井工程(钻井、固井、井控作业)、压裂测试工程(洗井、射孔、压裂和测试放喷等过程)以及地面试采工程,共布设三口水平井,设计试采规模5万m3/d,试采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69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施工。制定和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优化施工临时用地布设方案,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尽量利用已建道路,优化布设施工场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因地制宜设置表土临时堆场,并做好排水、挡护等措施,合理调配工程土石方并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全面检查场地的生态环境恢复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落实迹地恢复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封闭施工,加强物料管理,及时清扫路面、洒水降尘。钻井阶段的事故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燃烧池进行燃烧;试采阶段事故或检修工况下的放空废气导排至放喷池进行燃烧或引至放空立管燃烧排放;水套炉燃烧废气、脱酸废气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方井雨水优先回用,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气田水、脱盐浓水、LNG装置分离废水、检修废水以及不能回用的钻井废水和方井雨水收集至集液池或污水罐暂存,外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钻井阶段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压裂阶段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设施收集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机具,优化施工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噪声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优化车辆运输路线,生产设备采用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环境管控。水基钻井岩屑在采取振动、冲洗、分离工艺处理后,与板框压滤脱水处理后的水基钻井泥浆一起外运至环保手续完善的砖厂或水泥厂资源化利用;油基钻井泥浆收集后运至其他钻井井场使用,不外排;油基钻井岩屑、含油固废、废弃护丝、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润滑油、废机油、废MDEA溶液、脱酸性气体系统和重烃分离器产生的废滤芯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分区防渗措施,方井及钻机基础区域、钻井液循环系统、清洁化生产操作平台、放喷池、集液池、油水罐区、危废暂存间、井场隔油池、发电房、硫膏堆存间等区域严格进行重点防渗,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环境应急保障体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在重要的生产设施及管线设置标志桩和警示牌,定期检维修,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建立完善的天然气泄漏应急响应系统,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项目运营期环境安全。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完善环境监测方案,并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运行基本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0/12 | |
有效期自 | 2023/10/12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